美国镁业反对EPA对其污染评定过高的申诉被驳回

2011年01月21日 15:32 456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1月21日消息 美国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美国镁业关于环保局(EPA)武断将美国镁业位于盐湖区的加工厂列入清理国家优先权名单(National Priorities List,简称NPL)的申诉。
  美国镁业在犹他州的图埃勒县拥有一个厂房。该公司认为EPA过高估计了此厂房对于当地土地和空气的污染影响,因此对于环保局2008年将该厂列入NPL名单的决定提出了异议。
  美国镁业认为环保局不应基于早期该厂释放的有毒物质而轻率地做出了“可能污染物“的鉴定。
  但是三位上诉法官认为EPA对美国镁业厂房的排放物采取的鉴定程序完全符合规定。基于此,高级巡回法官Stephen Williams也要求环保局仔细调查鉴定前期排放的污染物,作为判断后期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参考。
  Williams写道:因EPA在评定美国镁业时遵循了HRS规则,因污染鉴定评分高于正常标准,因此维持之前EPA将美国镁业列入NPL名单的决定。
  他认为将美国镁业列入NPL名单的行为并不存在武断嫌疑。
  该法官提醒到,只要对空气、土地和水造成污染程度打分高于28.5的企业都将被列入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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