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与发改委限价令“定量不定价”
2010年12月24日 8:53 3508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相关新闻
有媒体援引煤炭运销协会人士的态度,“我们只管合同数量,不管价格,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要的也只是平台汇总的结果,然后布置安排运力,但至于平台能否代表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价格有没有附加条件,这些都不是我们所能做的。至于价格问题,是价格部门的事。”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类定量不定价的煤炭合同很可能导致明年的合同兑现率低下,到了夏冬两季,会存在双方因价格与当初签订的合同相差过大而不履行的可能。今年7月,随着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内蒙古和山西的部分煤炭企业出现了抬高年初签订重点合同价格的行为。此后,这些企业被国家发改委查处并被要求退还多收的价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邢雷告诉记者,在市场竞争的煤炭市场,发改委的限价令没有绝对的强制意义,但是希望煤炭企业从国家经济状况出发,平抑煤价,为缓解通货膨胀作出贡献。
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2011年中国煤炭合同汇总量为9.32亿吨,其中重点电煤总量为7.69亿吨,最迟要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汇总。
记者查询了发改委指定的供需企业签订合同的汇总交易系统———中国煤炭市场网,发现截止到23日12时,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汇总的煤炭合同为1.998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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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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