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0年12月17日 16:15 49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2011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将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包括天然碳酸镁(菱镁矿)、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碱烧镁(轻烧镁)、废镁砖。海关商品编码为:

  25191000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25199010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20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30碱烧镁(轻烧镁)

  25309099.10废镁砖

  二、招标数量

  本次轻重烧镁公开招标数量:73.8万吨

  三、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0年12月20日-12月21日

  截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16:00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10:00

  四、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企业完成投标操作10分钟后,可登陆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是否已被主机成功接收。对截标前30分钟内投标企业提交的查询,系统不能保证反馈所投标书是否被主机成功接收的消息。

  如电子投标出现故障,请最迟于截标时间前2小时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企业投标操作失败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五、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5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7-2009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0.25万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66%

  小于0.25万吨        165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六、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八、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10年12月22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12月24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12月27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马 关于中标保证金汇款帐户的说明: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将直接缴入新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原帐户于2010年12月31日废止。新汇缴专用账号待招标办公室另行通知。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镁砂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692735、85692737、85692739

  传真:010-65882509

  附:参加本次公开招标企业名单

  2011年轻重烧镁第一次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1.中钢贸易公司

  2.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3.中国矿产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4.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5.天津世纪五矿贸易有限公司

  6.中国冶金进出口辽宁镁矿公司

  7.辽东镁达集团公司

  8.嘉晨集团有限公司

  9.大石桥市临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10.大石桥市华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11.营口青花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2.海城市西洋进出口公司

  13.海城市后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14.海城市峰驰耐火材料总公司

  15.海城市牌楼镁矿公司

  16.海城华宇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7.大石桥华镁集团有限公司

  18.海城英鸣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19.海城春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海城智胜镁制品有限公司

  21.营口三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2.营口益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3.营口大益矿产品有限公司

  24.营口瑞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5.营口忠凯矿产有限公司

  26.营口华晨高级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7.辽宁奥镁有限公司

  28.营口宏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9.辽宁金亚海高档镁砂有限公司

  30.辽宁群兴镁制品有限公司

  31.岫岩满族自治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

  32.辽宁汇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辽宁冶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34.鞍山市岫岩轻烧镁集团有限公司

  35.营口国立进出口有限公司

  36.大石桥市宏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37.辽宁佳益五金矿产有限公司

  38.辽宁群益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39.大石桥市新型进出口有限公司

  40.辽宁鑫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1.营口宁丰镁业有限公司

  42.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3.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

  44.辽宁三才进出口有限公司

  45.东港市荣飞五金矿产有限公司

  46.辽宁金鼎镁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47.鞍山禹辰矿业有限公司

  48.海城华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9.营口嘉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50.沈阳米诺斯贸易有限公司

  51.大连金阳进出口有限公司

  52.中钢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53.吉林省外经贸集团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54.莱州市滑石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