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生变 或接轨国际
2010年12月08日 9:8 5099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据参与成品油定价方案修订的专家透露,“22天调价周期和4%国际油价调整幅度是本次调整的重点。”
相对成品油价格体制改革体系而言,“缩短调价周期”无疑是一次微调,真正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成品油定价体制,仍需做“大手术”。
对于新价格方案何时能够出台,目前尚无明确时间表。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12月6日接受采访时亦称,“新机制能否在年底推出仍很难说,但市场化、与国际零时间接轨是最终方向。”
2009年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2天+4%”的价格公式应运而生。在此价格规则下,国内油价调整异常谨慎,先后经过5升4降9次调整。
虽然较改革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和频率大有改观,但因投机、抑制通胀等因素影响,上述过渡方案常常不能按“22天+4%”原则运行,方案的有效性日益遭受市场质疑。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说:“之所以设定22个工作日,目的是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经过一年半的运行,我们发现国内油价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时间较长,弊多利少。缩短调价期限是此次体制调整的重要内容。”
按照现行价格机制,我国成品油价格选择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为什么选择与国际原油接轨,而非与国际成品油接轨?选择何种国际原油作为调价基准?调价基准能否顺势调整?
与缩短调价期限相比,上述问题更为迫切和关键。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