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010年12月03日 9:2 440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活动通知
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
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及《国资委机关局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国资党委人事[2004]86号)有关规定,制定我局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笔试和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1名;
生活服务处处长1名;
文体活动处处长1名;
医疗保健处副处长1名。
三、组织领导
在管理局党委指导下,局党委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领导工作;成立面试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办理竞争上岗的具体事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侯宝珠
成员:胡 松 吕海清 黄利贤
(二)面试小组组成人员(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侯登军 姜捍东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者应为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2年及以上。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者应为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3年及以上。
2. 参与竞争者一般应经党校、行政院校或组织认可的其他机构五年内三个月以上的培训。因特殊情况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3.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 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职位要求
1.办公室副主任: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分析综合、协调处理各种事务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2.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常识及业务技能;掌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熟悉人事工作的运作程序,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综合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3.生活服务处处长:掌握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老干部群体的基本情况,熟悉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内容,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态度端正,顾全大局,服务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好。
4.文体活动处处长:掌握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老干部群体的基本情况,熟悉文体活动的组织程序和基本内容,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展活动的能力。服务态度端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意识好。
5.医疗保健处副处长:掌握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责任心强,熟悉老干部群体的基本情况,熟悉医疗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态度端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意识好。有专业执业资格。
五、竞争范围
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内部符合条件的人员。
六、工作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凡符合条件参加竞争的人员,由个人填写《竞争上岗报名审批表》,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16时。《竞争上岗报名审批表》可到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领取。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委管理局复审。
(四)考试及测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对于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同一职位,有2人以上形成有效竞争时,须进行笔试、面试及测评。
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阅卷实行糊名制,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公平,笔试所有事宜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
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竞争者的基本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工作思路、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4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竞争者可查询本人的笔试、面试成绩。
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率未超过50%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五)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得分按3:7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
(六)组织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人选,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七)确定拟任建议人选。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和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提出拟任建议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时空缺。
(八)管理局党委会决定。领导小组将拟任建议人选提交管理局党委会审议,确定拟任人员。
(九)公示及任职。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七、时间安排
阶 段 |
时 间 |
内 容 |
报 名 |
2010年12月8日16时前 |
报名 |
资格审查 |
2010年12月(9-10)日 |
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人选 |
考试 |
待定 |
笔试、面试 |
组织考察 |
待定 |
组织考察 |
确定人选 |
待定 |
领导小组提出拟任建议人选 |
八、纪律要求
竞争者和竞争上岗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对于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联系电话:63971589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责任编辑: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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