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荒开出首张罚单 两巨头非法获利被点名

2010年11月24日 9:16 48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地炼“走票”卖柴油躲避查处
  上述6起案件中,非法获利金额最大的两起案件来自地炼企业。
  根据通报,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通过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3家单位以每吨7175元~7710元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0元至585元,共计销售15439吨,多收价款490万元。此外,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0号柴油销售价格比最高限价每吨高出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销售科一位女员工表示对通报一事不知情,且已经下班。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地炼企业位于山东省桓台县,为全国清理整顿保留的82家地方炼油企业之一,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是山东省效益最好的地方炼油企业之一。
  在柴油荒的大背景下,为什么地方炼油企业如此大胆?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指出,国家成品油批发是有限价的,地炼企业并不是不受国家限价制约,只是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很少真正对此进行查处。
  并且对于地炼企业来说,自有“办法”来规避相关方面的查处,这就是行内说的“走票”。
  “所谓‘走票’是指,按国家发改委的规定限价开票,但实际收款并不是这么多,而是高于限价的市场价格。”廖凯舜说道。
  另外,地炼柴油出售还有以燃料油之名开发票销售的。本来山东地炼的柴油很多就开的是工业燃料油的单,这样更无法检查。“燃料油目前国家并没有最高限价。如是销售柴油开燃料油发票,地炼想开多少价就多少价,更没人管。”
  廖凯舜进一步表示,由于一些地炼企业采取“走票”的方法销售柴油,相关部门很难查到抬高价格的情况,防不胜防,有时检查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卓创资讯的分析师朱春凯称,即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一直持续,地炼降价销售的可能性将仍然较小,除非有意外的补助政策。单靠监管来降低油价似乎非常难,如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炼便停止出货或私下出货。“有人愿意出高价,卖家定然不会考虑价格已经触至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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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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