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电池可随生活垃圾处理 汽车电池回收尚待规范

2009年06月22日 9:31 708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废电池再利用遭遇产业化瓶颈
       虽然家住北京的张女士已经回想不起什么时候得知电池不能随意丢弃了,但1节干电池即可污染12立方米的水、1立方米土壤并可造成永久性公害的说法却深深地刻在了心里。“我不仅自己不乱丢废电池,还告诉我的孩子不要乱丢。”张女士告诉记者。
  但令张女士没想到是,自己精心收集的废旧电池如今却成了她的心病。
  像张女士这样习惯把废旧电池集中收集等待处理的人大有人在,而在北京,一些原本已经设置在商场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基本已经不见踪影。
  张女士们不知道的是,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废品等,从2008年6月6日起就已经不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了。
  “市民完全可以将废旧的干电池分散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正规垃圾场,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北京市环境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而张女士们集中存放的废旧电池,反倒有了另一种“危险”。
  以前收的废电池“白忙活”了?
  不少人养成了把废旧电池集中存放等待回收的好习惯,但废旧电池往哪送、怎样处理,却一直是老百姓和环保部门都感到模糊而且伤脑筋的问题。
  据北京市环境部门负责人介绍,北京市1998年4月就成立了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至今已收集废电池1250多吨。
  “回收的这1250吨电池是我们这十几年来总共收集的数目,基本都是废旧的干电池,目前仓库里只有几百吨,其他的已经分批送给厂家做实验了。”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负责人高明德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仓库里的废旧电池还没有进行处理,因为在北京还没有厂家可以做到规模有效的回收利用。”
  北京环境部门负责人告诉,几年来,国家为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坚持从源头防治上实现电池“无汞化”。“根据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等九部委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低汞);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无汞)。”
  “原来企业生产的电池不符合标准的多,尤其是一些乡镇企业生产的劣质电池,如不能有效回收,对环境的污染还是相当大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目前,正规企业生产出售的一次性普通干电池均为环保无汞或低汞电池,含汞量不高,已不会对环境构成威胁,是可以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的。
  “我们中心每天还都能接到市民要求回收废电池的电话,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坚持出车去市民家里回收废电池。”高明德说,“我们感到,对于电池的认识大部分人还停留在10几年前的阶段,多数都还在按照以前的要求进行保存等待回收。而废电池可以随生活垃圾一起扔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也没有一个政策或是文件性的东西来进行规范。”
  规模存放的废电池出路何在
  记者在环保部和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发现,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方式有特别的说法: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就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少量的普通废电池分散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可能就分解了,影响也会小,而集中的废电池如处理不善(如剥开外壳、抛弃残渣),则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因此,如果一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处理或利用设施,的确不宜大规模收集废电池。”北京市环境部门负责人说。
  据悉,北京市建立的有用垃圾回收中心在减少废电池对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在寻求废电池的“出路”,以实现垃圾的资源循环再利用。
  不过,1250吨的存放量与每年产生的电池消费量相比却相去甚远,据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地区电池年消费量在2.2亿只左右,6000吨以上。“低回收率已经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进而严重阻碍了废干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