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回收企业盼税收优惠“续命”

2010年11月10日 10:25 99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二是退税不及时,造成企业资金占压严重。先征后退手续繁、环节多、审核周期长,并由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终审,退税申请按季进行,造成多数企业未能及时退税。要是遇到地方财政吃紧故意刁难,回收企业根本没法退回税款。上述杭州市的调查显示:该市仅10家中小型废旧金属回收企业2009年应退未退的税额就达330多万元,最多的一家达75万元。有的省全省只有两名财政专员兼管退税,要经办的退税税种很多,面对全省1万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根本办不过来,政策虽然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限,但拖延已成常态,半年时间还没有退回来的情况比较常见,形成循环占压企业资金和滞留财政资金。而且企业被占压资金还要缴纳银行利息,并不因滞留在财政就免除银行利息。山东一家再生铜企业目前已有将近1亿元的资金退不下来,每个月的利息就有50多万元。安徽一家再生铅企业今年上半年已支付应退未退税款的银行利息200多万元。
  三是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造成企业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为了帮助回收企业正常经营,有的地方政府不得已由财政设立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退库周转金,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如浙江省桐庐县政府就于去年发文对该县11家回收企业予以财政扶持。不少地方政府还以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企业城建税等附加税种。有的将增值税中地方留成的25%全部返还;有的地方返还20%,地方留5%;有的地方返还一半;有的地方不返。还有的地方对企业或行业协会实行包税制,无论生产、经营数量多大缴纳税金都是固定的。这些都造成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为了生存就会出现跨省流动,流向那些更适合生存的地方,而不是为了资源的合理利用。
  面对这种状况,利废企业开始“用脚投票”,据安徽和四川的两家废杂铜利用企业表示,他们将不再使用废杂铜,改为使用电解铜。今年五六月份的用料情况显示,那时每吨电解铜52700元,而废杂铜加上税收则要54000多元,电解铜的价格反而比废杂铜还便宜。另一家浙江的废铝利用企业也不用废杂铝,原因是原铝的价格比废杂铝每吨还便宜几百元。许多再生铜、再生铝的使用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还舍近求远进口废铜、废铝,这样反而比从国内购进还便宜,因为进口的原料全部由海关代扣17%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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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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