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改革条件 煤炭资源税或提至3%—5%

2010年11月01日 8:53 35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在一系列改革资源税的政策信号频频发布之后,接下来是否会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视野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消息人士称,改革方案很可能将煤炭税目的税率定在3%-5%之间,部分大型煤企现已在为资源税改革做积极准备。
  专家认为,将煤炭纳入从价计征范畴、提高税负水平是必然趋势,目前改革在更大范围内铺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10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等。随后,西山煤电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业纷纷强化了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的预期,有关管理人员表示,企业正在为资源税改革做积极准备。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已经先行一步,2010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改革方案并未将煤炭纳入其中。为此,一部分专家推测,出于避免加大通胀压力等诸多原因,即便全国推开资源税改革,也暂时不太可能对煤炭实施从价计征。
  然而,7月上旬在京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指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这样的表态加上新近《建议》提出的“全面改革资源税”让众煤企的神经再次紧绷,“我们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年内出台改革举措的准备。”西山煤电集团一位高层管理人员说,其率领的团队已结合企业最新财务数据进行相应测算和评估,并充分准备和估计明年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畴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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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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