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车废而不退 沈阳将强制报废“老爷车”

2010年09月25日 10:15 305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沈阳市与报废汽车相关的经营者和车主今后都该注意了,违规拆解回收报废汽车,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等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9月21日,沈阳市9个部门联合对外公布了有关强化报废汽车监管方面的最新措施。在强化报废汽车监管方面,沈阳市此次出台了《沈阳市机动车安全性能尾气排放检测强制报废意见》、《查扣罚没车辆清查处理实施方案》等文件,重新明确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沈阳市将开始清查整治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跟全国的情况相似,沈阳市应报废的汽车进入正常回收拆解渠道的数量仍然比较少。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9.3万辆,应强制报废车辆3.5万辆,车辆应强制报废率为4.4%。而2009年沈阳市只报废机动车2809辆,报废机动车实际回收量仅占应强制报废车辆的8.02%、占当年机动车保有量的0.35%。
  据介绍,尽管在国家出台延续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后,沈阳市申请报废车辆比去年有了大幅提高,预计今年全年回收报废机动车在1万辆左右,但由于沈阳市汽车保有量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实际回收量占保有量的比重仍在1%左右。同时,一些车主仍不愿意将应报废的车辆送到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进行报废拆解,没有学会让车辆“正常地死亡”,这使得许多本该报废的汽车以拼装车的形式,带着安全隐患行驶在大街小巷。
  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行为,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等9个部门建立了强化报废汽车监管局市级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报废汽车市场监管工作;由市服务业委员会为组长单位,成立了沈阳市清查和整治废旧金属收购、机动车修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工作小组,从现在起到12月上旬,针对违规的销售报废汽车零部件及拆解活动,开展为期100天的整治清查行动。
  从即日起,驾驶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也将成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有关部门表示,一方面要加强路面巡视,加大查禁力度,同时实施罚款、吊销驾驶证和强制报废车辆等措施,形成严管态势;另一方面,组织力量研发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电子稽查系统,引进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提高交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不断拓宽报废汽车回收网络,是沈阳市正在推进的一项工作。据介绍,目前沈阳市只有一家取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业务资格的公司。根据计划,沈阳市将在辽中、法库、康平、浑南等地设立10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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