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让锰都永远天空湛蓝山川秀美

2010年09月17日 14:57 458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9月16日消息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大新县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铁的纪律、超常规手段和方式,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得到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的高度肯定——

  让“锰都”永远天空湛蓝山川秀美
  ——大新县狠抓节能减排工作综述
  大新县境内锰矿资源丰富,储藏量1.3亿吨以上,被誉为“锰都”。几年来,大新县坚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采取“四个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成绩卓著,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县”、“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如今,“锰都”在经济发展迅猛,主要经济总量均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同时,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县万元GDP能耗为2.5352吨标准煤,比2009年同期下降9.7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93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9.1%;今年大新化学需氧量减排总任务为877吨,至7月底,已完成减排729.28吨,完成减排任务的83.09%。得到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的高度肯定。

  全力以赴 强力推进节能工作
  大新县委、政府认为,确保全县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大新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大新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大新县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为此,大新县委、政府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做更大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强化责任,确保锰业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锰业是大新县工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锰行业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县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2008年以来,大新县委、政府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大新、天等、靖西三县涉锰行业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在大新、天等、靖西三县涉锰行业环境问题整治验收要求的通知》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县四家班子全体成员、环保、发改、监察、公安、工商、土地、水电、经贸、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全县各锰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涉锰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和县长对治理工作做专门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重点涉锰企业业主为主要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出台文件,对专项整治的原则、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都作了明确要求。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大新县采取领导挂点督办的方式推进。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每人挂点一个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锰业企业进行督查和指导整治工作,确保各锰业企业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健全档案管理是大新县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一个举措。采取“一跟一”的办法,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对每项工作、每个污染减排企业逐一建立档案,及时掌握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企业污染减排动态实行预警管理。

  优化结构 强力推进节能技改
  大新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大新县现有企业规模、数量及生产经营状况,利用节能减排的杠杆,致力于调整经济结构,着力优化经济环境,努力实现“大、强、精”目标,改变传统的小而全、重复建设、粗放经营的状况,采取取缔关闭等强硬措施,淘汰了一部分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企业,优化引进新技术,有力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
  节能减排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由于只注重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已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密不可分。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将难于为继,优化经济结构已是迫在眉睫。
  大新县认真落实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和国家对高耗能行业实行的准入管理有关政策,加强对冶炼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县内10家生产铁合金装机规模低于6300KW的矿热炉及县铁合金厂矿热电炉水磨除尘器及烟囱、金焰冶炼厂进行了关闭,并加强对现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督促检查。目前,全县已有7家铁合金企业15座矿热炉、2家电解金属锰7条生产线通过国家发改委行业准入。
  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大新县则依法进行关停,依法拆除破旧排污设备。2007年,针对大新县酒厂、原大新县糖厂酒精车间由于生产设施陈旧,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无法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际,依法及时关停了这两家企业的酒精车间生产线,爆破炸毁了大新县酒厂锅炉烟囱和大新县糖厂酒精车间。
  为切实加强对列入全区重点用能企业的新振锰业集团、桂丰公司、雷平永鑫公司、中信大锰大新分公司、下雷仁爱、德天化工循环有限公司、大宝公司、龙腾锰品公司和中物公司等9家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制度,实行重点管理,全程监督,通过加大对矿热炉电气设备的更新和节能改装,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能耗。目前,新锰集团、下雷仁爱公司和大宝公司单产品消耗电量分别降到4015度/吨、4021度/吨和3820度/吨,均低于国家标准限额值4200度/吨。
  为帮助企业实现技改节能减排目标,大新县不断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从而使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雷平永鑫糖业有限公司和桂丰糖业有限公司推进治污和清洁生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充分使用蔗渣作为燃料,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9469吨。中信大锰大新分公司投资建设一条年产20万吨硫磺制酸生产线,利用生产余热锅炉代替硫酸锰、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燃煤锅炉,使公司每年减少约5万吨标准煤、减少122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新振锰业集团从2005年推广应用三相功率平衡技术,使企业生产硅锰合金的电耗直接从4400—4500KWH/t下降到目前的4000KWH/t,为企业增加产量、降低电耗起到了关键作用,2009年增加产量3600吨,节约电耗1440万度。2008年以来,共投入2200多万元研发“多回路直流电源冶炼矿热炉”技术专利,目前已成功运用,可每年为企业节电1—3亿度。广西化工循环有限公司通过利用硫磺制酸生产线产生的蒸汽发电,每年可节能2.6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20吨。
  在大新县委、政府的极力倡导和全力推动之下,企业技改节能硕果累累,为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前景指出了一条充满希望的阳光大道。

  科学管理 强力推进联手减排
  大新县委、政府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贯穿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全过程,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的力度。
  为严把项目审批关,大新县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新、扩、改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关,从源头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发改、国土、安监、建设、工商、电力、金融等部门各负其责、严把关口,建立起了规范的联动机制。
  按照自治区和市里的统一部署,大新县成立涉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投入专项整治经费9000多万元,深入开展涉锰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电解金属锰、铁合金、锰矿开采、锰粉企业、洗选矿、土烧结矿等涉锰企业进行整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下雷沿河的土法烧结矿点和土湖、下雷河沿河非法采选矿点。先后依法取缔了土法烧结锰矿13家25窑,取缔非法洗矿点92家(次)。目前,全县涉锰企业已经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到大新县检查工作时,对大新县的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介绍了重庆市秀山县、湖南省花垣县等五批考察团到大新县考察学习锰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经验。
  与此同时,大新县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建设项目落实环评制度、执行“三同时”制度等方面的环境监察,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工程减排 强力推进环境治理
  根据县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状况,大新县把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因企施策,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环保设施,新上减排治理项目。重点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时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全面督查力度,超常规推进项目建设。今年6月22日,大新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成功通水试运行。重点实施雷平永鑫制糖有限公司、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和大新荟力淀粉有限公司的工业废水末端处理工程建设等减排项目,鼓励引导广西兴镁白粉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把生产废水引导到该站进行有效处理。通过实施一系列治污工程建设,使减排形成一个覆盖全县的系统工程,从而夯实了减排基础。

责任编辑: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