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候选城市

2010年09月08日 9:32 60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支持回收基地建设
  除支持试点城市外,财政部、商务部还将支持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标准最高可达2000万元。
  据了解,财政部、商务部将重点支持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基地道路、物流、供水供电、货场、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软件开发、运行维护、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
  据介绍,项目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的方式。对于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新建项目及年度贷款额度较大的更新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改、扩建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标准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相关人士表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正好位于试点城市内,或许支持资金将重叠发放,即有可能获得高达7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具体方式还需看实际发放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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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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