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我国要牵着国际稀土市场走

2010年08月26日 8:49 98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记者手记

 

 

     稀土政策制定莫偏颇
  提及我国稀土产业的现状,“混乱”是人们最深切的感受:稀土资源储量依然丰富还是行将枯竭、稀土是否被“贱卖”、我国究竟占有话语权还是已经失去话语权、行业收储和出口管理计划是否存在“窝里斗”等都争议颇多。
  我国稀土产业的真实状况究竟是什么?国家政策究竟该如何制定才能真正有利于行业发展?
  然而,也许正如专家所说,稀土涉及17种元素,行业本身就比较特殊;我国稀土产业除了少数大型企业外,多数是中小规模企业,各自的利益诉求点不同;而我国稀土产业内又有南方稀土和北方稀土之分,产品品种也有区别;此外,在稀土产业发言的既有一线企业家,也有长期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各自的出发点亦不相同……
  或许,正是由于如此多的不同,各个利益方的代表对稀土产业的说辞也大相径庭。
  如果这些说法仅仅是个人发表自己的观点,无关大碍。然而,这些声音,特别是一些通过权威人士发出的声音,往往会成为国家相关部门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
  稀土产业政策制定后,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我国乃至国际稀土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政策制定者从某些专家口中所获取的有关我国稀土产业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距离,做出了不合时宜的政策,将对我国稀土产业和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所幸,保护稀土资源,提升国际话语权是我国各界的共识。为了真正达到这样的目标,政策制定者有必要多方听取专家尤其是一线企业的意见,客观全面了解我国稀土产业现状,制定出有效可行的政策,切莫让政策有失偏颇,起了反作用。

 

 

  相关报道

  稀土出口配额“稀缺” 一吨难求引非法爆炒
  李卓
  5万、6万、8万、10万……近日,在中国稀土贸易界,代表着前期稀土出口配额非法买卖的交易金额不断上涨。即使如此,很多逐利者仍感到“有价无市”。
  “不是价位不够高,实在是国家给的(配额)太少,没人舍得卖。”许多业内人士都表示,根据商务部发布的配额指标数据,2010年全年的稀土出口配额总数比2009年减少了近40%,稀土出口配额“一吨难求”。
  配额和订单、生产能力不匹配
  “自己的配额都不够,怎么会向外卖?”“10万元的漫天要价其实是在推脱,真实情况是谁都舍不得卖。”国内多家拥有稀土配额的稀土厂商几乎口径一致。
  广东一位稀土贸易商张先生表示,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但配额买卖早已是稀土行业公开的秘密。自己的企业没有资质,每年也能得到一些国外订单,他就会想办法买配额,再联合有资质的企业“混着”把产品卖出去。至于其他有资质的企业之间相互买卖配额,更是司空见惯。
  “主要受配额制度的限制和倾斜,很多稀土生产企业得不到配额。相反,一些非生产型的贸易公司,却通过各种渠道得到配额。没有生产或订单少的贸易商,如果得到的配额量大,就会向企业买产品出口,或者直接把配额卖给生产企业。”包头一家大型稀土企业负责人证实了这个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在商务部7月发布的《2010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的通知》中,2010年下半年配额总数(内、外资合并以后)共计7976吨,加上上半年,2010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总数仅为30258吨,相比2009年减少近40%。
  “近2万吨的削减绝对是史无前例。”在国家保持了多年5万吨上下总配额的配给制度下,多家稀土出口企业对今年形势都表示出“惊叹”,“尤其是下半年的配额,相比去年同期下降近60%”。
  “将来的配额买卖估计会越来越贵、越来越难了。”对于起价超10万的配额报价,一名资深业内人士分析担忧。

 

 

    原有制度不利于资源保护?
  “出口配额买卖本身的出现就体现了目前实行的出口配额分配办法有不科学的地方。”北大纵横合伙人雷春昭表示,其中的主要矛盾就在于配额限制打破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平衡,而且是相反的。
  内蒙古是我国稀土生产最重要的地区,而这些年成倍增长的配额缺口及诸多的买卖成交,都昭示了配给制度在客观上已经失衡。显然,配额的分配不均是促成配额非法买卖的首要原因。
  内蒙古一家稀土厂商反映,在被包钢稀土统购统销之前,很多当地企业购买一吨稀土出口配额都要花费1000-2000元,出口利润大部分被购买配额的费用抵消。这也一度被称作是当时制约内蒙古稀土企业发展的“配额之困”。
  随着我国稀土出口限制的越发严格,现行配额制度的权重计算方法,某种程度上已经被看成是近年导致我国稀土稀有元素大量出口流失和保护缺失的“祸端”之一。
  按照目前国家确定的计算公式,无论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要想满足稀土出口配额的申报条件,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就是近3年稀土的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
  “其中每年的‘出口数量’完全由商务部统一界定,这个参数几乎不变。这样,企业能从配额总数中获取的出口权重,主要就取决于‘出口金额’,而出口金额的变化往往取决于出口的稀土品种。”一家大型国有稀土企业的人士解释,稀土共有17种元素,不同元素间的价格差别极大。
  “这样必然导致企业为使出口资质达标和争夺出口权重,而逐渐偏向出口昂贵的、国家稀有的稀土元素,而这也就会造成多余的元素‘出’不去,稀缺的元素管不住的现象。这其实和国家要保护和限制‘稀有’稀土元素出口的出发点完全相悖。”上述企业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建议细分配额标准毋庸置疑,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对限制低附加值稀土产品的出口、调整稀土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链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中国稀土产业的发展和国际稀土市场形势的转变,多年未经修改的配额制度在实践中也的确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
  “17种稀土元素不能只用一个配额标准,而应该按照稀缺程度分成2个、3个、5个或更多的标准,就好比稀土的出口关税,出口镝、铽的关税是25%,出口镧、铈、镨、钕的关税是15%,通过税率的差别把元素的稀缺性体现出来。这样虽然复杂一些,但必定能更好地保证配额计算方式和实际保护意义相统一。”上述大型国有稀土企业的人士表示。
  但这样的提议目前也存在南北差异,南方企业普遍对现行制度比较认可,原因在于南方出口镝、铽等“昂贵稀有”元素较北方多,比较有利于获得较高的权重。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出口配额下达到企业的时间平均滞后一个季度,而稀土企业在没有取得配额的情况下,不敢与外商签订协议,造成我国稀土行业产品整体供应不稳定。
  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赖兆添表示,近几年,出口配额的计算公式总体趋势已经在向生产型企业转移,除去配额分配不公及配额计算公式的争议,配额买卖的盛行及价位的持续暴涨实际都反映了监管机制的重大疏漏,建议一定要加强监管,同时针对配额进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生产和出口的实际状况进行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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