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业每年节约1550亿 环境效益巨大

2010年08月26日 8:35 81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翻新轮胎能享受所得税优惠,再制造目前却无法享受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调整对用于再制造的废旧机电产品进口限制、汽车“五大总成”不能用于再制造的规定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晏一平指出,目前制约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我国企业和消费者对再制造及相关产品还不太了解,观念滞后;再制造业没有享受到如财税优惠等政策扶持;缺乏再制造设备及某些相关技术,如废旧零部件的剩余寿命预测灯技术的缺乏。
  此外,“要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应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 山东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调研员邓军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标准体系等。
  企业界人士呼吁,我国应建立再制造产业的相关激励机制。例如,国家应考虑给再制造企业提供财税优惠,为再制造产品和终端消费者提供补贴等。特别是再制造企业的税负问题,企业收购再制造旧件时没有增值税发票,所以在产品销售时无法抵扣,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由于再制造尚未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连翻新轮胎都能享受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节能节材效果更好的再制造产品却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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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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