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增值税让企业有苦难言

2010年08月23日 9:51 905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退税政策程序复杂,时间太长,占压资金严重
  现行的退税政策要求回收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备案登记,同时还要符合环保、公安、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才有资格享受退税。缴税是要交到税务部门,退税是要经过财政部门的。
  退税要经过区县财政审核、市财政审核、省财政复审、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办终审几个环节,程序复杂且时间周期长。如果回收企业稍有不慎,退税材料就会被打回。要是遇到地方财政吃紧故意刁难,回收企业根本没法退回税款。
  有的省反映,全省只有两名财政专员兼管退税,要经办的退税税种很多,面对全省1万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根本办不过来。只好每个月选定一个日期,从某地市税务抽人专办这个地市的退税;再选另一个日期,再从另一个地市税务抽人专办那个地市的退税。政策虽然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限,但由于过程复杂,事实上延误时间不能及时退税,造成拖延是不可避免的。在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
  越是经营量大的企业占压的资金也就越大,将近半年左右的时间还没有退回来的事情比较常见,形成循环占压资金和滞留财政资金。然而,企业对于银行还要缴纳利息,并不因为存在滞留财政资金就能免除银行的利息。为了财政拖延返还的税金,还让企业平白无故多缴纳银行利息,没有一家企业鼓掌欢迎。山东的一家再生铜企业的副总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有将近1亿元的资金退不回来了,每个月的利息就有50多万元!安徽的一家再生铅企业也反映,他们企业上半年为了退不回来的税金,光利息就支付了200多万元。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企业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有的省份增值税的地方留成的25%全部返还,实际税负就成了6%了。有的地方返还20%,地方留5%,有的地方返还一半,还有的地方不返。还有的地方对企业或行业协会实行包税制,无论生产、经营数量多大缴纳税金都是固定的。
  这些都会造成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为了生存就会出现跨省流动,流向那些更适合生存的地方,并不是为了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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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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