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答记者问 通报1~7月份市场运行情况

2010年08月18日 13:31 1467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8月18日消息  8月1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姚坚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如下:
  国际商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商务部最近有一个变化,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国政府要以更加积极姿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从以前规则的接受者向制定者转变。第二,最近还有两家央企完成了整合,国资委也一再的表示,今年央企整合瘦身到100家目标不会改变,我们想知道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经营者集中的情况,是否会向商务部报批?谢谢。
  姚坚:最近我们在商务部的网站上刊登了新闻,商务部设立正部长级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2008年国务院对商务部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明确规定,商务部在对外谈判和国内协调的时候,使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也就是说,根据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的职能,商务部是可以以两个名称开展工作,一个是商务部,一个是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这是有依据的。
  前不久,商务部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正式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和两名副代表。大家知道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是由商务部的副部长高虎城同志担任,另外还有两位副部长是担任贸易谈判的副代表。谈判代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外经济参与国际经济过程中的重大的、多双边的谈判,同时负责协调国内的谈判立场。这个工作的开展是国务院的文件明确授权规定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里可以跟大家介绍几点。
  首先,这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参与全球经济、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信心不断提高的表现。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只有0.5%,去年我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已经达到了9.5%左右,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极大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是不是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怎么样的姿态和理念去参与对外开放,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世贸规则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开放理念和开放政策。
  第二方面,近期国际经贸谈判活动日益增加,全球范围内的多、双边的国际经贸活动都大大提升,全球范围内自贸区的谈判在过去的几年之中也在大大增加。在参与全球贸易一体化的过程当中,为了进一步加快进程,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国家纷纷开始参与双边的自由贸易区的谈判。重大活动的增加就需要相关的力量配备,在其他的国家也都有类似的职位。 第三方面,商务部不仅担负着贸易和投资的促进工作,同样担负着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正当权益的责任。通过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机制,是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利益的需要。相关的细则我们正在制定之中,很快会运作起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对于央企经营者集中的审核问题,前不久商务部专门举办了关于反垄断工作的专题发布会。在会上有一个明确的非常详细的介绍,特别强调对于中外企业、对于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应当是一致规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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