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业获利好 汽车拆解回收面临“洗牌”

2010年07月22日 9:33 57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给再制造业更多“口粮”和扶持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注册资本由50万元提高至不低于200万元,要有符合技术、环保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及拆解设备等,对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等诸多问题的汽车拆解回收市场而言,一场行业“洗牌”难以避免。
  汽车总成可“再制造” 再制造产业获重大利好
  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此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从政策支持、标准准入、法规规范等方面,为行业发展勾画了轮廓。此番《征求意见稿》出台,则给出了更为具体的发展路径。
  《征求意见稿》表示,鼓励汽车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促进回收拆解与再制造两大环节的有效衔接,回收拆解企业应采取有利于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的方式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的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可以交售给再制造企业。
  “在再制造业发展'低迷’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能带动汽车拆解企业发展,整个再制造业市场也将受益。”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中心负责人张先生表示。
  “据我所知,北京市共有9家有资质且规模较大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张先生表示,他所经营的汽车解体中心就在这9家企业中,主要负责机动车收购、加工、拆解。“这几年机动车数量增长较快,公司生意一直不错,如果能将汽车总成再利用,效果会更好。”
  对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富鸿钧表示赞同,“现阶段汽车再制造业发展情况不乐观,公众对再制造业的认知程度也不高,《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再制造业降低成本,促进这一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
  “虽然目前再制造业发展态势不是很好,但整体来看这一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富鸿钧对再制造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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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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