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强制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变黄金
2010年07月19日 9:58 1227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者: 吴佳蓓
2008年,台湾虽然不是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OECD)的会员国,但却以“front runner”(领先者)身份,受邀出席该组织的永续物资管理会议,分享废弃物预防及回收成果的经验。
最近在南非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台湾不在脚上功夫显峥嵘,而是“占领”足球强权国家队的肌肤,让球员穿上由台湾技术制造的宝特瓶(PET)再生机能性球衣。这种球衣量轻与速排汗的双重优点,获得巴西、荷兰、葡萄牙、美国、韩国、澳洲、纽西兰代表队的青睐。
带来4亿元回收再生产值
行政院环保署的资料显示,台湾去年透过家家户户进行垃圾分类,带来至少95亿6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4亿1500万新元)回收再生产值。
光是为资源回收、清运而生的业者就达782家,并创造了2万个就业机会。若加上再生产值贡献最大宗的工业废弃物回收资源金额487亿元,整体资源回收产值超过582亿元。
台湾的垃圾处理政策,从掩埋逐渐并入焚化处理手段。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垃圾问题变成危机。土地有限的台湾,1998年开始采取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改革,终结了长达20年的垃圾全掩埋政策。
资源回收家家有奖励
1998年,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在台北市政府环保局的推动下首开先例,行政院环保署采纳了台北市的政策,分两阶段向全国逐步推广。2005年全国十县市政策跟进,2008年全台湾25个县市纳入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完成改革。
台湾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於幼华受访时指出,台湾资源回收的整体成效在全球数一数二,成功的主因在于资源回收家家户户都有奖励。在台湾,凡是小区或居民自组回收组织,收集来的资源回收物,可从政府的“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取得一笔回馈金,供小区公共用途。学校、社福团体、公家清洁队、回收商,都是回馈对象。
2008年,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支出的回馈金即达47亿8270万元。
环保署顾问、台湾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洪荣勋受访时表示,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的运作基金,来自生产33项强制回收产品业者每年缴纳的“回收清除处理费”,回馈机制可以确保强制列管的回收资源,从民众废弃收集端,进入清运、回收处理体系。目前列管的33项强制回收产品,回收率皆达八成以上。
为了强化垃圾减量的经济诱因,台北市政府更推出“专用垃圾袋”创新政策,取代过去垃圾清洁费用与自来水费价格连动规定。换句话说,只要加强资源回收,垃圾袋使用量就会减少。
以一家四口为例,透过资源回收为家庭减少垃圾数量,约可省下近五成的垃圾清洁费。
环保署统计,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行至今,一般废弃物的垃圾清运量从2000年的787万吨,下降到2009年的422万吨,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运量从0.982公斤降到0.50公斤,减少达49%。资源回收量也从85.3万吨,提高到273万吨,2009年公布的全国资源回收率已达35.34%,领先美英等先进国家。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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