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区域或将扩容 中西部有望同步实施

2010年07月19日 8:28 82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财政增收账本
  资源税改革之所以让如此多的省区着力推进,和这项改革带来的财政增收密切相关。
  前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财政厅官员告诉记者,保守估计实施资源税改革能使当地资源税增加一倍。
  事实上,如果按照可能实施的资源税改革测算来看,这一估算确实相当保守,一位西部地区财政官员告诉记者,按照现在的制度设计,煤炭资源税税率会定到2%至5%,各省区之间具体操作会有所不同,不同标准的煤炭也会实行不同税率。
  如果按利率2%,目前山西坑口煤炭价格300元计算,则每吨煤的税额由现在的3.2元提高到了6元,增长接近一倍,但是这一估算的煤价和税率都相当保守,如果按照4%的税率,加上煤炭价格上涨因素,税收增幅则可能达到三倍以上,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收入则可能从2009年的24.7亿元增加到近百亿元。
  河南财政厅没能给出具体估算,但是其2009年2.3亿吨产量同样让这一财政增收指标不容小视。
  内蒙古财政增收指标则更大,2009年内蒙古的原煤产量已经超过了传统的产煤大省山西,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额为每吨3.2元,按照2009年的产量6.37亿吨,煤炭资源税仅为20.38亿元,在内蒙古1378亿财政收入中只占1.48%,按照山西相同税率指标测算,其增加收入比山西更多。
  据悉,内蒙古曾三次向财政部上报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报告中建议,资源税应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事实上,不仅仅是这些资源大省,据悉,包括青海、河北、黑龙江等地,都曾对资源税改革做过相关工作。
  作为中国较早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基地,位于东北的黑龙江省并不想只算一年两年的账,而是从资源税开始征收的1984年算起,认为这26年如果按照国际惯例从价计征,黑龙江至少能多收1000亿。

[1] [2][3] 下一页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