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海南7家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2010年07月01日 10:14 1762次浏览 来源: 海南日报 分类: 相关新闻
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工业,对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是刻不容缓。6月30日,海南省物价局、省工信厅联合发出通知,7月1日起,海南省对高耗能行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并公布了首批实行差别电价的7家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差别电价政策规定,实行差别电价的行业中,涉及到海南的高耗能行业有钢铁、水泥两个行业。
据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海南省对水泥及其他行业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由0.10元提高到0.50元,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由0.30元提高到0.80元;钢铁行业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由0.10元提高到0.20元,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由0.30元提高到0.50元。
公布的首批实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共7家。其中,水泥行业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企业有蓝洋水泥厂、海南农垦石碌水泥厂、屯昌县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白沙双龙实业公司、海南大荣水泥有限公司;钢铁行业执行限制类差别电价企业有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兴基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6月中下旬,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省节能监察大队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专项监察。海南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这次的加价标准是在专项监察的基础上,对全省高耗能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后制定的。差别电价的严格执行,将进一步加大先进设备与落后设备间生产成本的差距,有利于小规模、高成本的产能被加速挤出,降低行业产能过剩的程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据悉,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作为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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