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有煤企不得涨价 电企压力稍缓
2010年06月29日 15:38 119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相关新闻
发改委25日下发通知,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价格稳定。煤炭企业要遵循2010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另一方面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这也是2010年以来发改委首次发文直接干预煤炭价格。
发改委这一坚决态度主要是基于预防通胀以及稳定电力市场等多方面考虑。时下正是夏季用电高峰,如果煤价被炒高,影响电厂用煤,造成电力供应紧张,这将不利于救灾工作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一政策出台可让耗煤大户火电企业稍缓压力,对已经获利颇丰的煤炭企业而言,也不会造成较大冲击。长期来看,煤炭市场化应该继续维持,而电力市场还需要大刀阔斧改革。两者之间有效实现“煤电联动”,才能保证两个市场长期健康运行。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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