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严把四关

2009年06月01日 9:18 328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近期,彭泽县国税局严把“四关”,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积极有效地扶持。
  严把政策关。针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和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再生资源的增值税的政策,并结合省局召开的全省再生资源增值税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全面完整、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
  严把措施关。该局领导亲自深入全县4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到税收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造成资源运转压力和实际税负率偏高两个困难后,第一时间将调研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起草拟定《彭泽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协议书》,提请县政府牵头,召开财政、国税、银行和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扶持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座谈会。会后与4户再生资源企业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对于财政先征后返税收的70%部分,由企业在九江银行贷款垫付,设立专户用于缴税和退税,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由财政、银行、企业共同监管;对企业实际负担的30%部分,县财政按照其年纳税总额,在实得财力中实行梯次奖励,奖励按月进行,按年结算。
  严把服务关。该局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对企业退税程序进行辅导,负责对退税材料的把关,并做好协调,加强与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再生资源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严把管理关。该局严格按税法规定的要求,在已有的征管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每一笔购销业务如实、及时反映;采用风险预警以及成品率、折损率等指标来进行监控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综合分析企业回收经营业务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虚构销售业务、虚开发票、帮助生产企业虚抵进项税额的行为。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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