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非法开采稀土 专家建议对西部适当政策倾斜

2010年05月21日 9:4 129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一些人根本不把执法人员放在眼里”
  “那些矿老板都是幕后人物,长期神龙见首不见尾,工商部门也没有注册,他们通常只请几个打工仔在矿上看场子,问谁都说自己是来打工的,”蒙宏德透露,当地国土 部 门 与 这 些 非 法 采 矿 者 进 行 了 多 次 较量,但效果仍不理想。“一些矿点我们去查了好几次,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真正的老板是谁,处理了矿点却无法处理相关责任人,非常尴尬。”
  成百上千亩山林被砍伐殆尽,大面积开挖后裸露的泥土毫无防护,疏松的土坡上沟壑遍布,大量泥沙被雨水冲刷后堆积在山脚下水田里。本应秧苗葱绿的稻田里,现在却是泥沙淤积、荒草一片……在不少非法采矿点附近,当地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平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袁贵海分析,从稀土矿非法开采的工艺流程来看,极易造成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山上的植被受到破坏,会对小的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同时大量水土流失会毁坏耕地、淹没农田;二是由于洗矿后的排放物中含有高浓度的氮,如果流到田里,会使农作物生长茂盛,出现“只长苗不结果”现象,造成农作物大幅减产乃至绝收。
  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巨额利润的刺激和吸引,不少地方的非法采矿活动虽经执法部门数次取缔,仍然毫无忌惮地开采。与此同时,不少广西地方相关执法部门向记者反映:当前执法打击力度有限,更重要的是违法者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一些人根本不把执法人员放在眼里”。
  一些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开一个稀土矿的投资大约一两百万元,成本较低,执法队伍拆掉矿上的水管、工棚,矿主往往只要一夜时间便能重起炉灶;砸毁柴油机,下半夜便能再买一个回来重新开工。实际上这些矿点正常生产只需要一年左右就能收回成本,矿主利润该有多大?
  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打击力度仍显不足,不少参与查处的干部也十分无奈。他们反映,国土、环保部门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而简单查扣生产设备、罚款等手段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程序相当繁琐。同时,非法开采活动涉及环保、公安、工商、安检等部门,单靠国土部门很难完成查处工作。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这些非法矿主无论是用林、用地还是开矿,都无法取得合法手续。但让执法人员感到棘手的是,这些矿老板往往只与村委会甚至个别村民打交道,以极低的价格将山林、土地租下来,一部分干部和村民缺乏法律意识,往往为眼前的小利益所诱惑,直接纵容非法稀土矿的开采,有的地方村民甚至反过来为矿方说话,成为非法采矿的“保护伞”。
  一些受访者反映,地方政府部门对非法开矿采取了默许态度。“这些老板都是外地人,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开矿所需的专线供电线路是如何装起来的呢?”一些村民说,他们曾向当地乡镇政府多次反映非法开矿行为,但却总没有下文。记者在采访时,非法开采者大多打着当地招商引资的名号,表示曾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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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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