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晶硅准入标准拟定完毕 等待审批

2010年05月20日 11:6 41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5月17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巡视员王勃华在光伏产业联盟成立大会期间告诉记者,《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多晶硅准入条件》已经拟定完毕,正提交上级部门审批,不久即将公布。
  “具体发布时间我不方便透露。”王勃华讲到。
  2009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务院38号文),提出多晶硅产能过剩问题。
  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求发曾表示,根据第38号文,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
  根据工信部的要求,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
  王勃华指出,国内的光伏产业依旧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多晶硅产业出现投资过热倾向。
  调查显示,国内多晶硅产业计划投资总额达1340亿元,实际投资额为470亿元;已建成项目设计产能4万余吨,在建项目设计产能6万多吨,合计约10余万吨(目前业内投资水平约为每千吨8亿~10亿元)。
  “虽然在建项目设计产能包含了拟分步实施的多期工程建设目标,但若不及时加以规范和引导,资金持续投入、大量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必然出现产能过剩现象。”王勃华说。
  另一方面,国内在多晶硅关键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成本上仍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的高端设备仍需进口。薄膜太阳能电池主要生产设备与国外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太阳能电池用配套材料仍未摆脱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此外,国内光伏产业还缺乏一系列标准体系。王勃华说,多晶硅生产还没有统一的能耗、占地及环保标准,光伏产品和应用技术标准的制定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尚不完善等。
  王勃华透露,此次两个即将发布的文件是为了配合落实国务院38号文。为了拟定两个文件,工信部曾经过长达数个月的多路摸底调研。
  当天,在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和发改委高技术司的引导下,国内23家单位(其中20家为光伏企业)建立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王勃华担任联盟秘书长。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表示,产业联盟的成立是应对国际行业竞争的有效方式,对于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中国光伏产业进入了携手共进、联合发展的新时代,联盟将致力于整合产业资源、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行业凝聚力,扩大国际影响力。
  一位业内人士称,光伏产业联盟的成立将依托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可能参与到有关标准的制定当中。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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