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采稀土案 广东惠东副县长被记大过

2010年05月12日 14:0 90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记者5月5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在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上,公布5起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处理结果。其中,惠东县宝口镇非法开采稀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一案中,除7名涉嫌犯罪的不法矿主和矿点管理人员之外,9名当地党政官员也分别受到处分。
  根据通报,2007年3月,矿主唐云贵在惠东宝口镇盗采稀土,至2008年5月,非法采矿点由最初的4个蔓延至11个。不法矿主修建山道、工棚、采坑、管道、沉淀池,采用浸析采矿选矿法非法开采稀土矿,开采流程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最终导致226.24亩山林地被毁,临近白盆珠水库遭受严重污染,大批鱼类死亡。
  事发后,上级部门派出联合调查组进驻惠东调查盗采事件。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报,目前,惠东县国土资源、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对不法矿主和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7名涉嫌犯罪的不法矿主和矿点管理人员,有1人已被判刑,1人被缉拿归案,其余5人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缉拿。
  现在,惠东县政府对被破坏的山体已进行平整,种植了9万多株苗木,临近水库及入库主要河流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坝下及入库河流的水质状况已恢复。
  根据通报,调查认定,惠东县宝口镇政府违规与企业签订开采矿产资源合同;惠东县供电部门审批不严,为不法业主办理用电手续;惠东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监管不严,执法不力;惠东县政府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结果
  惠东县副县长李冠源: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惠东县供电局副局长郑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惠东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徐炳秀:行政记过处分;
  惠东县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涂颂荣:行政警告处分;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队队长徐文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宝口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赖冠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宝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锦鸿:行政记过处分;
  宝口镇供电所原所长李醒忠:开除党籍处分,并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宝口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周岸鹏: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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