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坚持推行40%矿产资源税 促进经济平衡

2010年05月07日 10:3 46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澳坚持对资源型企业征40%利得税 促进经济平衡


  5月5日消息  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5月5日表示,政府计划对资源型企业开征40%利润所得税的措施基本合理。陆克文间接否认了此前有关政府有意对该行业“超级利润”征收新税作出妥协的说法。
  澳大利亚政府2日宣布了一项计划,将对所谓 “超额利润”的矿业公司新开证40%的企业利得税,增加的税收收入将用于降低其他类型公司的税收。此举措一经公布即引发了该国资源类行业参与者的强烈抗议。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新规定实施,资源类企业在成本及资本投资回收等项费用以外,将要按照约58%的法定税率纳税。他们认为,从全球标准来看,该税率确实很高。
  澳大利亚财长斯万4日为此项加重税收的政府计划做辩解,称该项计划旨在使该国更多的行业、能够更公平地分享特殊资源繁荣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澳大利亚政府希望能借助对资源类企业加重税收的方式,避免国内企业出现双速经济的现象,否则国家经济中非资源类行业将很难招收及保留工人。斯万表示,“资源部门的成功推高了汇率,导致澳大利亚经济中的其他行业很难在国际舞台上参与竞争。”
  加拿大财长费海提4日表示,澳大利亚对资源行业的新税方案可能使加拿大产生的巨大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吧)。费海提表示,加拿大一直在降低公司税,这是巨大的投资吸引力。如同澳大利亚,加拿大拥有非常庞大和活跃的资源行业。他表示仍需仔细评估澳大利亚政府2日提出的新的税收方案,以便全面理解其运作方式。(中国证券报)

 

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坚持推行40%资源税


  5月7日消息  澳大利亚日前宣布将对矿产资源行业征收税率高达40%的资源租赁税。尽管此举遭到必和必拓、力拓等大型矿业公司的反对,但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6日表示政府将坚持征收资源租赁税。
  陆克文6日在墨尔本记者俱乐部发表演讲时说,改革资源行业税收标准总是会引起多方争议。“一些人有着巨大的利益,不愿看到任何税收制度的改变。但是政府已经做好了应对的准备,政府的决定不会因此而改变。”
  连日来,澳大利亚资源类公司指责政府大举征税是对资源行业的国有化,还将对蓝领工人造成不利。
  澳反对党也表示,不会支持任何形式的针对资源行业的高税收。
  陆克文则认为,新的税收机制对资源类公司盈利部分征收税款,改变了过去按照产量征税的方式,因此可以帮助更多小型资源类公司。在众多西方发达国家中,澳大利亚是唯一一个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没有陷入衰退的国家,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资源行业近年来的迅速崛起。特别是从2000年以来,该行业利润之丰厚超过了政府和业内人士的预期。
  6日,澳大利亚建筑、森林、矿产及能源工会全国主席托尼·马埃尔发表声明说,澳大利亚资源行业不会由于实行新税收制度而减少就业。他举例说:“煤矿行业现有3.6万人,加税后在未来十年内还有望多雇佣至少1万人。新税制将促进矿商开矿,投资者仍将认为矿业有利可图。”
  马埃尔表示,大型跨国公司当然会抗议新税制,它们一直鼓吹新税收会减少就业,其目的是为保护它们的巨大利润,“这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据报道,新税制公布后,陆克文4日与福特斯丘金属集团、力拓以及必和必拓等公司的高管共进了晚餐。
  5日,陆克文又会见了一些资源行业的代表,讨论资源租赁税落实的一些细节。
  中国等主要资源进口国眼下担心,资源租赁税可能推高铁矿石现货市场价格。(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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