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又见滥采稀土矿担心污染殃及东江

2010年05月06日 9:25 144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扩大矿区下的环保隐忧
  “公司有扩大矿区范围的文件,”古云公司谢姓负责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河源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报告、一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请示”收文回执单,两者的日期都是2008年10月。但始终无法提供更大开采范围的采矿许可证。
  稀土是我国严控的重点矿产之一。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曾下发通知,全国停发稀土矿采矿许可证。今年4月,新的通知要求除符合多项条件的矿山企业外,2011年6月30日前暂停受理稀土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谢姓负责人称,申请材料已递交到国土资源部,“不久以后就能拿到5平方公里的采矿证了”。
  最后,在记者的追问下,谢姓负责人承认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了“周边的地方”,而对于上棚坑等地因采矿出现的滑坡,该负责人称,滑坡是因“前几天下雨”导致。
  谢姓负责人也断然否认目前的开矿方式会产生污染。“从去年开始,公司采用原地浸取采矿法,实现污水的‘零排放’”。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稀有金属研究所所长肖方明介绍,原地浸取采矿法抛弃了堆置浸矿法直接破坏水土的方法,能够减低对水土的破坏程度。
  “但是同时对勘探的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开采之前要对矿山进行充分的勘探,摸清溶液的流脉,才能使溶液最大限度地回收,这也大大提高了开采的成本。”肖方明表示,省内基本上只有大型的矿场才会采用这种方法,其他私人矿场都不采用。
  “原地浸取采矿法也存在一定的污染,注入的硫酸铵溶液不可能百分之百回收,回收率大约70%至80%,”肖方明推测,未被回收的硫酸铵溶液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周边的农田和水源,“但关键还是看废水的处理是否到位”。
  知情人告诉记者,古云公司去年曾被发现私自扩大规模,遭到河源相关部门的处罚。但关于这一说法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却未正面答复。该局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诉记者,古云公司的确申报了5平方公里的扩建申请,但并不清楚是否获得批准。
  村民们还担心,万一5平方公里的采矿许可证获批,近在咫尺的东江是否会受到污染?
  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称,采矿造成的富营养化的问题,矿老板应当给予村民一定的补偿,“至于污水排放是否污染东江水,还需要经过环保部门化验后,才能得出具体结论。”


  制度制约缺失稀土贱卖待解
  自今年3月以来,本报已经第三次曝光我省部分地市滥采稀土矿。屡屡曝光、屡屡整顿,稀土矿为何总是偷采不止?
  中国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稀土生产国,然而被称为“工业味精”的稀土在我国一直遭遇“黄金卖出萝卜价”的尴尬。2008年,全球稀土消费量约为13万吨,其中中国国内消费约7万吨,但是出口的产品绝大部分都是初级产品,附加值低。
  由于稀土是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去年我国开始限制稀土出口。作为连锁反应,今年以来国际稀土价格明显上涨,目前稀土品种中氧化镨钕平均报价在18.1万元/吨左右。
  暴利面前,利欲熏心的偷采者将法律法规、民众的安全和生死放在一边,矿主的欲望膨胀,偷采变得没有节制。
  非法采矿者的“帮凶”也难辞其咎。昨日,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公开挂牌督办的“惠东县宝口镇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中,调查认定惠东县宝口镇政府、供电部门、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均存在渎职情况。
  本报曝光的始兴县的稀土非法开采事件中,部分村民被金钱收买,心甘情愿充当了黑心矿主的马仔,输掉了自己和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龙川非法开采事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被查出是矿主的“保护伞”;东源县古云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的正规企业非法扩大开采面积,尾矿污染山林,相关执法部门不能以“不知道”来搪塞村民。
  事实上,不单在广东,稀土储量巨大的江西也面临稀土被疯狂偷采屡禁不止的局面。
  在世界资源大国中,中国是矿产资源保护立法是最不完善的国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出台已十多年,许多规定明显滞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就无法可依。无法可依,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通过媒体的监督,带给了我们诸多反思,除了“曝光—查处”的常规手段外,亟须加快立法步伐,制定一套合理的制度对非法采矿进行制约。
  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采矿许可证、矿主肆意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官商勾结和监察失职等行为,宜增设罪名、加重刑罚和创新量刑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刑法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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