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重点固体废物海关监管的新措施

2010年04月28日 13:33 96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为了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打击利用进口固体废物渠道进行走私违法活动,海关总署于2010年3月29日发布公告《关于对重点固体废物(废金属、废塑料、废纸)进口实施分类装运管理》海关总署〔2010〕21号。
  一、对重点固体废物分类装运管理的必要性。目前进口固体废物存在以下问题。
  (一)通过采取夹藏、伪报、瞒报等手法,将不同价值的废物申报为低价废物,进而偷逃税款或者直接走私。
  (二)利用香港是自由贸易港的便利条件,将远洋运抵香港的有关废物进行拼柜、混装,然后再运往国内有关口岸。
  (三)通过对固体废物“混合装运”方式走私进口医疗设备、电脑部件、汽车等高价值货物,恶意偷逃税务的情况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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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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