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被指控六宗罪 高风险按揭证券化

2010年04月28日 8:36 38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4月28日消息  美国参议院27日举行高盛问题听证会,调查人员称这家华尔街大行所设计从房屋按揭市场崩溃中获利的复杂交易有六大问题产品,涉及金额65.09亿美元。

  以下为高盛被指控的“六宗罪”:

  一、高风险按揭证券化
  从2004年至2007年,为了换取丰厚的收费,高盛帮助长滩、费利蒙、新世纪(002280,股吧)等银行,把高风险、低质素贷款证券化,并因此而在住宅按揭贷款证券评级上获得有利评级,然后把这些住宅按揭贷款抵押证券(RMBS)卖给投资者,把数十亿计高风险的按揭投入金融系统。
  二、放大风险
  高盛在债务抵押债券中,把RMBS债券化,在合成的债务抵押债券(CDO)中推荐它们,然后把RMBS卖给投资者,再利用“信用违约交换”和指数交易,从已亏损的同一批RMBS和CDO中获利。
  三、沽空按揭市场
  随着高风险的按揭违规增加,RMBS和CDO开始失去价值,高盛却沽空按揭市场,获利数十亿美元。
  四、角色冲突
  高盛原来的一个角色,是担当那些买卖与按揭有关的证券的客户之市场经纪人,但是在2007年,高盛超过这个角色,自己从事数十亿美元与按揭有关的资产买卖,为自己谋利,却没有向客户披露其自营买卖的情况,并指示其销售大军出售与按揭有关的资产,包括高盛急欲脱手的高风险RMBS和CDO产品,从而造成了高盛自营买卖与利益与客户利益之间的冲突。
  五、Abacus交易
  高盛一手设计、包销和出售一种合成债务抵押债券,叫做Abacus 2007-AC1,却没有向负责债务抵押债券评级的穆迪评级机构的分析家披露,一个沽空债务抵押债券的对冲基金客户帮助挑选合约信用资产,也没有向其他投资者披露这个事实。
  六、无实体的信用违约交换
  高盛利用该公司并不拥有的资产之信用违约交换,来沽空按揭市场,从中获得巨利。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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