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矿产资源大国俄罗斯新一轮矿业开发聚焦

2010年03月02日 9:29 101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修改矿法鼓励矿产资源有效利用与保护
  2008年,针对投资于俄罗斯矿物原料部门的国内外企业,俄罗斯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规范条例,对投资者提高了政策透明度,确立了明确的游戏规则。鼓励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保护,鼓励对深部矿床的研究与利用,并对实施相关措施的企业延长其矿山租地的租期。不过,新通过的矿法对国外投资者设立了准入制度。其理由是确保俄罗斯的国防和国家安全。限制有外资参与的企业或国外独资企业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基础地质工作;边境地区和国防设施周边地区;1∶5万和1∶2.5万比例尺的地质图;近领海的地质信息;11种战略性矿产资源,如,铀、金刚石、稀土、高纯度的石英、镍、钴、铌、铍、锂、铂的勘探和开发;达到一定规模的矿床;回收储量超过7000万吨的石油;储量超过5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储量超过50万吨的铜矿;原生金储量超过50吨的金矿。
  限制外资涉足的具有俄联邦意义的矿产地段还包括内海、领海、俄联邦大陆架地域的矿产资源以及属于国防和国家安全占用的土地地段。
  另外,修订后的矿法还禁止对具有联邦意义的矿床地段重新办理许可证,以转让给外资股份超过10%的法人。但与此同时,在有些情况下允许把矿权转让给有外资参股的法人,但这需要俄联邦政府通过决议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后的矿法通过并实施之前,所有已获得矿权的矿权人,其中包括从事地质研究目的的矿权人,仍然保留发证时许可证中已赋予的一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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