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的通知

2010年02月25日 10:46 66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147号
  【发布日期】2009-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10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7年-2009年1-10月份的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8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附件: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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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
(吨)
  合计 16304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784
2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182
3 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726
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518
5 常熟盛昌稀土冶炼厂 337
6 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48
7 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74
8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1504
9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9
10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601
11 赣州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6
12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69
13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837
14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659
15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0
16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69
17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1102
18 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477
19 山东鹏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86
20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239
21 徐州金石彭源稀土材料厂 374
22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304

  某企业应得配额=此次下达配额量×〔0.78×(A1+A2)+0.22×A3〕
  A1=(各企业近三年出口数量÷全国出口总量)×0.9权重
  A2=(各企业近三年出口金额÷全国出口金额)×0.1权重
  A3=生产企业2008年出口供货量÷各生产企业出口供货总量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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