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非法转移6吨电镀污泥,罚!

2010年02月08日 10:25 45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温州市一家线路板生产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将6.05吨的电镀污泥交给湖北一家企业进行转移处置,近日受到了市环保局的立案查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对其处2万元至20万元罚款。
  电镀污泥是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生成的产物,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具有易积累、易流失、不稳定等特点。如不加以妥善处理,任意堆放,将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受到我市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的企业为温州市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其在未办理任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生产经营产生的220包,共计6.05吨的电镀污泥(危险废物)交给湖北阳新县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置,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据2004年7月1日施行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经营危险废物的要求很高,必须具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目前,已在市环保局备案,可在温州地区进行废蚀刻液收集、运输、处置的有永嘉县楠江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可在温州地区进行线路板废边角料收集、运输、处置的有乐清市腾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可在温州地区进行电镀污泥收集、运输、处置的有浙江特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温州市绿洲金属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三家企业。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