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 报废摩托车身价或有变

2010年01月05日 14:27 973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者:

       相关部门表示:补偿10元20元的确不合理,近期将开展联合调研
  10年前,国家就出台规定要求摩托车报废,其收购价应按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但是,10年过去了,合肥摩托车报废回收给出的补偿始终为10元/辆、20元/辆。 “这肯定不合理。”1月4日,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小群告诉记者。《报废摩托车难道仅值20元? 》一文见报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些法律界人士更直指其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此事已有最新进展:省城有关部门近期将开展联合调研,出台兼顾各方利益的报废车回收价。
  市民声音:当废品卖也比报废强
  “20块,能干什么事,半新的摩托车就没了! ”去年12月31日前,为赶在新交规实施前,延长摩托车牌照使用年限,到报废点报废更新摩托车的省城市民数量猛增。不过市民在办理业务中却发现,按照省城“报废补偿标准”,旧摩托车根本不值钱。此外,由于报废点远离市区,一些市民感叹,报废一辆车,所得补偿甚至不够“跑腿”。
  实际上,自报道刊出后,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有关摩托车报废补偿的事情,“把摩托车当废品卖,估计也比这个价格高”,一位市民抱怨。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城摩托车报废黄牌补偿标准仍为20元/辆,蓝牌10元/辆。据称,该标准执行快近10年了。
  据报废点介绍,因多种因素,从去年10月份开始,该公司去年底前每天收到的报废摩托车数量比以往涨了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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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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