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稳定外资新政 鼓励类外资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

2009年12月31日 11:7 578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昨天(30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传出消息,本轮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事实上,两年前修订的这套目录主要针对高耗能行业对外资提高门槛,当时已经将引入外资重点放在了结构调整。因此在高端制造、高科技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对于外资的积极引导,基本还是与两年前的修订一脉相承。
  所不同的是,昨天国务院提出,对于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明确提出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土地优惠”。由于今年这套目录的修改背景是在金融危机之下,中国FDI持续大半年下滑,渐近年底才停止下降,于“低谷”徘徊。因此这一轮的外商投资产业的调整除了结构调整之外,也将要给予外商投资一定的鼓励和便利,以稳住FDI的活力。
  今年年中,商务部就开始酝酿新的“稳外资”政策,CBN记者获悉的传言有认为对于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可能会享受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但这并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了一系列引导外商投资的新举措,包括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外商企业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
  在最近一次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曾表示,目前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只占到全国的7.2%,而在1998年这个数字为5.2%,近年西部FDI的增速状况远低于沿海。
  另据CBN记者获悉,在吸引外资进入中西部地区方面,商务部可能会酝酿加大边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对照沿海开发区带动外资投入的集聚效应。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要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目前,商务部已经实施的扶持政策包括,对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给予贴息,以及将1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比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贴息范围。
  除了区域政策之外,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再次提出,支持“并购”来促进投资。会议指出,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在吸纳外商投资方面,借助于全球数据看,全球FDI中大概有75%到80%的规模是由并购完成的。但是中国吸收外资目前还主要以绿地投资为主,并购大约仅占3%到5%的规模。姚坚曾表示,中国的并购比例相对太小。
  他认为,随着中国土地资源进一步减少,中国产业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剧,中国会有部分的产品是产能过剩,制造类产品的投资自然会降低,而整合全球资源的并购行为在今后会有一个逐步增加的趋势。
  此外,昨天会议提出的新举措中最后一个要点是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常务会议指出将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加审批透明度。一年以来,商务部已经开始将规模以下的外资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因此整体外资审批制度简化的过程还将会继续。

责任编辑: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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