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制资源出口保护环境 贸易政策或非最佳选择

2009年12月23日 16:28 16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今年6月份以来,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
  三方指责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对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铝土、焦炭、镁、锌等9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从而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不公平优势”。
  此次涉案的资源性产品都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关联度广、增值性强,是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支撑材料。同时,这些产品的储量也十分有限,并且具有不可再生性。
  “对稀有资源的保护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中国并没有明显违反WTO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表示。
  据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冯军介绍,《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第7款明确规定,与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则不认为是违反了WTO贸易自由化的精神。
  中方已在多个场合表明,中国限制出口的这9种原材料都是可能被用尽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出口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最大限度地充分运用好这些资源,而且中国在国内已经对生产这些资源的企业进行整顿,对相关产业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稀有资源产品贸易问题上,美欧出于战略需要运用WTO规则对中国施压早已不是第一次。美欧不断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中国资源性产品出口反复采取反倾销限制和出口管制申诉。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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