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矿主不怕罚款怕停产 钼矿拉下20名官员

2009年05月04日 9:39 30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2009年4月24日,青田县黄垟乡原党委书记徐某某,被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曾引起轰动的青田系列“涉矿”贿赂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共计20人之多,最终16名官员,被判处了1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两年内栽了20名官员
  青田县黄垟乡,因丰富的钼矿资源而闻名。
  近年来,钼矿精价格由每吨两万元左右,一直飙升到二三十万元,仍供不应求。
  由于国家各级部门对采矿业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一些矿主无疑觉得脑袋上多了道“紧箍咒”。
  2007年,有群众举报,丽水安监部门个别领导收受矿山企业主贿赂。
  或许连丽水市检察院也没想到,这条线索最后拖了20个领导下水。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戴某、办公室原主任李某、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伍某均牵扯其中。
  2008年,包括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叶某、原副处长陆某以及青田县安监局原局长叶某某、原纪检组长饶某、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卢某、青田县黄垟乡原乡长占某、青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金某某等官员相继被捕。
  去年10月,办案人员在青田县黄垟乡原党委书记徐某家中,将躲在6楼空调外机上的徐某抓获。

炸药审批一路绿灯
  在矿主看来,没了炸药,企业就得马上停工,因此,手握炸药审批权的官员是矿主眼里的关键人物。
  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金某某,当时被称为“金大”,因手中握有审批爆炸物的权力,成了青田矿主争相进行利益“轰炸”的对象。
  从2004年11月份开始,“金大”先后收受矿主们共计4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2000欧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
  相比“金大”,治安大队民爆专管员毛某某,因为“业余爱好”丰富,吃喝玩乐均由矿主买单。
  检察机关统计,经金某某和毛某某两人之手审批给矿主的炸药,就达到了上千箱。2007年,甚至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两人便一次性批给矿主400箱炸药。

欧元+购物卡摆平命案
  下矿工作属高危行业,因此主管安全生产的各级安监部门,也是矿主的公关重点。
  2004年,青田县鑫鸿钼业有限公司在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期间,仍擅自盗采,结果发生事故,导致两人死亡。
  2005年5月,该公司总经理送给丽水市安监局副局长戴某、党组成员李某某各两万元。不到一个月,“鑫鸿”便恢复生产。
  结果6个月后,鑫鸿公司又发生了3人死亡4人受重伤的安全事故。这次,省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可惜的是,调查组负责人、时任浙江省安监局矿山处副处长的陆某被5000欧元和20张购物卡“摆平”了。
  一名矿主坦言,钼矿企业一天的采矿利润,可达200多万元,不怕罚款,就怕停业整顿,“防患于未然”最好的方法,就是结交管理部门的当权派。
  检察机关介绍,行贿者注重日常“感情投资”,归根结底还是希望受贿的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在日后遇到问题时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