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正式生效 商务部组织企业积极应对

2007年06月04日 0:0 25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欧盟的化学品法规(REACH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为帮助中国化学品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做好应对工作,5月31日,由商务部世贸司和广东省外经贸厅共同主办、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具体承办的“欧盟REACH法规培训班”在广州举行。来自广东、江西、湖南、福建和海南的250名代表踊跃参加了培训。
 
  商务部世贸司和广东省商务厅负责人在开幕式上讲话,希望企业正确对待REACH法规实施对中欧化学品贸易带来的影响,在今后对欧盟的出口生产过程中重视了解化学品的内在特性,以及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从2003年以来,一直从多方面积极组织对欧盟REACH法规的应对工作,今年已连续组织了6期培训。今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动态跟踪REACH法规的实施情况,建立服务机制为企业及时提供服务,同时对外表达企业的关注,并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联合注册和联合送检工作。
 
  来自行业和企业的代表对商务部积极组织对欧盟REACH法规的应对工作反响强烈,表示将积极准备,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趋利避害,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并抓住机遇,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尽快提高全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