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布系列扶持矿产资源业发展细则

矿业权价款可分期

2009年04月23日 14:2 424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4月23日消息   “当前,我省(湖南)矿业发展处于重大调整期。一方面我省石油、天然气、铜等大宗支柱性矿产严重短缺;另一方面,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矿业因为矿产品价格全面下滑,矿山企业利润下降,经营出现困难,为此,省国土部门通过减轻负担、增加投入、优化环境等多项帮扶措施,力保我省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昨日(22日),在第四十个世界地球日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方先知,公布了一系列矿业扶持政策。
  直接减负,是对于矿业企业的最有效的扶持手段之一。今年,省国土厅将对对一次性缴纳矿业权价款数额较大的,采取资源一次划定、分期分段出让的办法,其价款可以分段、分年度缴纳;矿山企业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其出具承诺后(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凡批准分期缴纳和缓缴价款的,三年内免缴资金占用费。
  对矿山企业原已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可以抵存下一阶段的备用金,对缴存额度较大的,经批准可以分期缴存。
  2009年,现有矿山深边部资源经论证确需扩界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扩界,其扩界部分的价款按现有征收标准减缴25%。
  方先知表示,今年涉及矿产开发的各种费用的缴纳将就低不就高,并灵活采取减、免、缓、分期缴纳等方式,减少矿山企业的直接生产性开支。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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