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账户10月8日起退出交易系统

2007年09月27日 0:0 9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自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被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

  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公告指出,休眠账户由各证券公司按照上述标准,并结合其所管理的投资者账户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在9月28日前,证券公司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对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单独管理;并将已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登记结算公司。

  在10月8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休眠A股账户,以及无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实施另库存放,并将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退出交易所交易系统,投资者只有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后,休眠账户才能恢复使用。10月8日以后,登记结算公司将另行发文对新增的休眠账户管理做出安排。

  10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的具体流程是:自10月8日起,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证券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丢失的,应补办账户卡后再办理申请激活手续。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自10月8日起,证券公司激活投资者休眠A股账户,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登记结算公司据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恢复交易权限,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可正常使用。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