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实施 政府须执行绿色清单

2007年12月14日 0:0 106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联合发布了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确定了首批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说。
  
  在日前召开的“落实节能产品强采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座谈会上,张通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要求,在近几年开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公布了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新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种类由原来的18类4770种扩大到33类15087种。其中,包括空调机、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视机、普通照明荧光灯、水嘴等9类产品为首批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为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2007年7月,我国正式提出将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由‘优先’转变为‘强制’,是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关专业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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