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等3单位成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2009年04月15日 11:2 50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考核验收会上,自治区共有3家通过验收,一机集团、包头稀土研究院入围。
  第三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于2006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全国共有125家企事业单位参与此次试点工作。 一机集团和包头稀土研究院试点工作3年以来,无论从制度建设、专利应用、转化,专利促进与保护、自主创新、商标和计算机软件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国际接轨较快,很好完成了试点工作的要求。验收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7大项、37子项考核指标严格审查、逐一评议、考核评分,一机集团和包头稀土研究院在考核中获得一致好评,均以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