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发布 过渡期保证金比例定为9%

2008年01月03日 0:0 12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黄金期货上市在即,上海期货交易所昨天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发布了黄金期货的标准合约。上期所规定,自黄金期货上市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手续费为每手30元;对于同一客户当天开平仓的,免收平仓手续费;对交易六个月后的合约,交易手续费按执行标准减半收取。上期所相关人士还表示,黄金期货上市之初,最低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9%,待过渡期结束后,最低保证金比率将回归至7%。此外,交易所昨天还宣布,工行、建行、交行为黄金期货的指定交割金库。
        黄金期货定于下周三挂盘交易,按照上期所的规定,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二倍(即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10%)。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正常涨跌停板水平(即不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如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在持仓数据方面,上期所规定当某一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及交割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
        经过审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生产的“中金”牌、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山”牌、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生产的“招金”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紫金”牌、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灵宝金”牌、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江铜”牌、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峰”牌、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铜冠”牌、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江”牌金锭已获准注册。(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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