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股份冶炼加工总厂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整改建制活动

2008年06月26日 13:56 48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铜资讯

 
来源:宣传部   作者: 丁海明 向红

    6月20上午830分,云铜股份冶炼加工总厂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整改建制活动动员大会。总厂党委书记王坚在会上作动员讲话,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和全厂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总结经验,结合云铜集团、云铜股份管控模式和组织架构调整做好总厂反腐倡廉教育和整改建制工作,努力形成科学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权力监督与制衡机制,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氛围,以实际行动树立云铜冶炼加工总厂良好形象。
    参加会议的有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厂厂长史谊峰,总厂党委书记王坚,总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明,副厂长张邦琪、总工程师代红坤,以及总厂中层管理干部及二级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共102人。
    会议由史谊峰主持。会上,赵明传达了云南省纪委《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字[2008]4号)和云铜集团纪委《中共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云铜纪[2008]4号)精神。 
    为确保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整改建制活动顺利开展,总厂党委已成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将于6~8月在总厂全体党员干部员工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包括深入开展对领导干部的“七项要求”(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 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宣传教育和“三书”(《廉洁自律保证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家庭助廉倡议书》)的再学习活动,组织学习廉言警句,开展廉洁小故事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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