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钒钛整改公告四疑团

2008年08月14日 10:26 29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钛资讯

  
  今年以来,承德钒钛(600357.SH)的业绩就不断遭到媒体的质疑。(详见本报2月22日《澄清公告背后春秋 承德钒钛意在股权激励》,5月6日《承德钒钛与行业景气相背离 再次遭市场质疑》,5月15日《承德钒钛:3疑问待解》,5月21日《关联交易先斩后奏承德钒钛涉嫌违规》,6月27日《承德钒钛澄清公告再遭质疑 机构仓皇出逃》)
  这一系列报道引起了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注意,该局于7月25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8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落实河北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报告》对河北监管局指出的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做出回应,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但是,这份《报告》再次遭到了业界的质疑。
  “与其说是‘整改措施’,倒不如说是对证监局所指问题的狡辩,公司整改报告疑团重重。”一位长期关注承德钒钛的资深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疑团之一:决策程序有悖常理
  《通知书》指出:公司对2007 年三季度应合并抵消的母公司 9 月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承德燕山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带钢公司”)的线材未抵,而是在10月份进行了抵消,导致三季度比四季度营业收入多计 16268.94 万元(记者注:《通知书》在此处表述不准确,准确的表述应该为“导致三季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多计16268.94 万元”)。即公司三季报存在虚报巨额营业收入的严重问题。
  但是,承德钒钛在《整改报告》辩称,“从2007年9月份起,将原由带钢公司直接销售的线材产品改为母公司集中统一买断销售。但是由于公司销售部门未及时向财务部通报带钢公司线材产品销售方式的变化情况,导致财务部在编制2007 年 9 月份会计报表时未抵消母公司购买带钢公司的线材 16268.94 万元,而在 10 月份才进行抵消,导致三季度比四季度营业收入多计 16268.94 万元。”
  “要知道,带钢公司线材产品销售方式改变这样直接影响巨额财报数据的大事,按照常规的决策程序,应该是公司经理层,乃至董事会,商议决定后,才由公司销售部门去执行,即信息获知的顺序是自上而下的。”上述分析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管理层(包括财务总监、经理层和审议三季报的主要董事)早就知道此事,根本就不需要销售部门向财务总监和各位董事等通报带钢公司线材产品销售方式的变化情况后,才在三季报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是公司的销售部门擅自决定了子公司的销售方式的变更,公司管理层在披露三季报时还蒙在鼓里,那么,《整改报告》对事件的描述就应该是另外一种措词(比如,销售部门违规自行变更销售方式等),并同时披露对销售部门的责任追究。但投资者并没有看到相关文字。
  疑团之二:华中地区利润异常
  《通知书》指出:公司2007 年报中,由于统计失误,按照分地区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推算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高达55.21%。
  公司在《整改报告》中称,“由于数据链接错误,导致公司 2007 年报披露的华中地区和华北地区主营业务成本数据有误,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高达55.21%,而实际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应为9.22%。”
  承德钒钛2007年年报显示,2007年公司华中地区的业务收入为5.99亿元,毛利为3.30亿元,由此推算毛利率高达55.21%。
  “如果该数据有误,实际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应为9.22%,那就不是一句话就能轻描淡写的一个数据的‘错报’问题,而是要涉及到一系列数据的错报与更正问题。”上述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但是,却未见公司在《整改报告》中有任何表示。
  上述分析师指出,财报数据之间存在钩稽关系,错报一个数据通常导致的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数据有误,必然涉及到相关收入或者成本数据有误,由此要引发一系列数据的错误和更正。比如,如果单纯是华中地区业务的收入或者利润数据有误,而其他地区的数据无误,那么就必然要涉及公司营业收入或利润、税收等汇总数据的变更等等。
  疑团之三:
  事后总结变成事前估计
  《通知书》指出:公司未真实的披露5#2500m 高炉2007 年的运行情况。
  但是,承德钒钛在《整改报告》中称,“公司在2007 年中报中称‘到2007年 6 月,新上线项目运行已经基本稳定’,主要是对大高炉运行形势估计乐观,风险意识不足,在后期情况发生变化时又没有详细披露,使投资者未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生产情况。”
  上述分析师指出,实际上,“到2007年6月,新上线项目运行已经基本稳定”,并不单是“公司在2007年中报”第6页的说法,而且也是2007年报的年终总结确认,根本不是事前的“估计乐观”。
  记者注意到,承德钒钛在2007年报第19页有这样的陈述,“到2007年6月,新上线项目运行已经基本稳定,全年共产钢402万吨,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产量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年报披露于2008年4月25日。
  “当时不仅2007年新高炉的运行情况早已经可以盖棺论定,而且2008年一季度的情况也已成为‘过去时’。但是,公司却反复将2007年四季度亏损和2008一季度的业绩畸低归咎于高炉不稳定,有撒谎和忽悠投资者之意。”上述分析师认为。
  疑团之四:前后矛盾的三级螺纹钢收入与成本数据
  《通知书》指出:2008 年6 月25 日澄清公告中,公司在解释新Ⅲ级螺纹钢筋毛利率时引用的数据与年报数据不一致。
  《整改报告》辩称,“公司6月25日的《澄清公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年报及核查情况不一致,是由于采用数据来源及口径差异造成的。”
  “这实际上又是在编造谎言。”上述分析师认为。
  根据公司在2007年年报第21页披露的三级螺纹钢收入和成本总数据,依照年度产量数据,公司2007年度的经审计的三级钢销售均价为3270元(389160/119=3270.25),经审计的三级钢吨钢平均成本为3094(368199/119=3094),据此计算得出公司吨钢毛利率为5.39%。
  但是,公司在6月25日的《澄清公告》中披露的三级螺纹钢“账面未审计”的平均销售成本却为3132.22 元/吨。
  另一方面,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2008年4月23日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意见,该意见认为,承德钒钛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承德钒钛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6月25日的《澄清公告》中,公司在回应造假质疑时,仍然在使用“账面未审计数”是一件令人吃惊和不可思议的‘工作疏忽’!”上述分析师称。
  而且,8月9日的《整改报告》中,公司的三级螺纹钢经审计的吨钢成本又变为3059.02元/吨,吨钢毛利率仍为5.39%。该吨钢经审计的数据与年报的数据又出现了不一致。
  由此可见,公司前后三次披露的三级钢吨钢成本数据都不一样。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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