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多项财政政策扶持铜铅锌等外贸企业

2009年02月11日 11:6 40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综合媒体2月10日消息     为促进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发展,福州市日前出台了多项财政政策扶持外贸企业出口。
  据介绍,这些财政扶持政策包括:
  鼓励企业出口增长:凡2009年全年出口增长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0.035元人民币。凡2008年出口达5000万美元的大型企业,2009年全年出口与2008年全年出口持平,其存量部分每美元给予0.005元的奖励。
  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对参加省市组织的新的境外国际展会的外贸出口企业予以一定的补贴,凡参加展会地点在美国和欧盟国家的,每个展位补助5万元;展会地点在其他国家的,每个展位补助3万元,但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创立出口品牌的奖励力度:对新获得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每个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福建省外经贸厅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每个奖励10万元
  对于以一般贸易进口的矿砂、矿物燃料、石油、木材、羊毛及铜铅锌有色金属等资源性商品的企业,2009年全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增幅达到10%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0.01元;对于以一般贸易进口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先进设备及生产线,2009年全年进口额达到600万美元以上、增幅达到10%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0.01元。
  为帮助外贸企业增强信心,福州市还鼓励外贸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外汇风险;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责任编辑:静观世界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