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37条政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09年02月04日 14:41 14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今后4年区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发展

对获国际大奖的原创影视作品单位给予200万奖励

    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昨日下发到自治区文化厅开始实施。据悉,《意见》共制定37条政策推动宁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意见》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奖励政策6个方面共37条。其中财政政策包括:自治区及有条件的市、县(区)财政都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到2012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文化产业项目和产品等;奖励政策包括:对原创的影视作品,获得国际电影节金像奖等奖项,给予获奖单位200万元的奖励,获国内华表奖等奖项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国家图书奖”的出版单位奖励10万元、获“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奖励100万元,获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单位奖励200万元。除此之外,《意见》中在税收、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政策方面也给予一定优惠倾斜和支持。

责任编辑: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