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重金属超标一倍

2013年04月12日 9:37 462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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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来水检测项目达201项


  曾经,“农夫山泉有点甜”;今天,“农夫山泉有点烦”,继3月份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水源地垃圾围城后,农夫山泉又被曝瓶装水标准倒退,甚至不如自来水。喝矿泉水不如喝自来水?那钱岂不是白花了?
  据媒体报道,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标准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水标准,其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5mg/L,镉的限量是小于(或等于)0.01mg/L。而在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中(也即自来水标准),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镉的限量小于(或等于)0.005mg/L。不看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农夫山泉标准对有害物质的限量居然如此宽松,超过国标一倍。本来以为自来水不安全,于是掏腰包购买大自然的搬运工——农夫山泉饮用水,谁知道到头来喝的又是有害物质超标一倍的水,这让购买农夫山泉产品的屌丝们情何以堪?
  农夫山泉生产饮用水参照浙江DB33/383-2005标准,其意味着浙江DB33/383-2005生产标准同样地下。不仅仅是在重金属方面,关于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在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看来,浙江标准地下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浙江瓶装水标准并非一直都如此低下。有消息指出,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2005年标准中,指标放宽一倍;2002年,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要求为“不得检出”,而在2005年,该要求被改为“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
  如同牛奶新国标下降,浙江瓶装水标准也在后退。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达,但标准却降低,着实令人匪夷所思。谁制定了浙江2005年的瓶装水标准?有证据显示,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这是否意味着农夫山泉故意降低标准?
  新闻背景:
  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对比两个标准发现,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
  据标准显示,起草单位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广东“DB44/116-2000”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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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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