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的有关规定,经矿山企业申请、省厅推荐、专家评估,拟确定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黄沙坪铅锌矿)等186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其中黄金矿山类19家,有色金属矿山44家),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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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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