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权分离 攀钢陷融资困境

2014年07月22日 9:45 407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黑色金属


  日前,记者从可靠信源了解到,攀钢集团因为多口径的财务数据不一致而遭遇一场融资危机。
  截至2013年底,按照管理口径,攀钢总资产1021亿,总收入626亿,亏损53.98亿,资产负债率为83.49%;按照产权口径,经审计师初步认定,攀钢总资产876亿、总收入316亿、亏损24.37亿元。
  记者4月初报道了攀钢集团管理口径的财务状况,引起金融机构广泛关注。攀钢集团内部称,“自此报道发布以来,工行、中行、光大银行、中诚信评级公司就此报道均来我部询问,均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亏损产生严重质疑。因为此重大市场传闻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置换及新增贷款难度加剧,使公司的融资工作雪上加霜。”
  产权和管理权分离
  所谓双口径,属于攀钢和鞍钢重组后遗症。
  攀钢集团表示,“鞍钢与攀钢于2010年实施了联合重组,设立鞍钢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鞍钢和攀钢均作为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
  根据鞍攀《资产置换协议》,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施了资产重组:鞍钢以持有的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千矿业”)100%股权、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香港”)100%股权、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100%股权置换攀钢钢铁相关业务资产,资产重组后,鞍钢和攀钢的资产权属发生了重大变化。
  攀钢集团表示,由于鞍钢与攀钢的地域性差异,为提高管理效率,目前攀钢的钢铁置出资产,如攀钢钒公司、攀成钢公司、攀长特公司、研究院、工程技术公司、国贸公司等仍由攀钢自行管理。
  其实,攀钢虽然托管原子公司,但是并没有原子公司的人事任免权。曾有攀钢集团原子公司领导对记者坦言,“任免我的权力在鞍钢,不在攀钢。”
  而置入的公司,攀钢钒钛也没有实质性控制。2014年6月17日,攀钢钒钛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明确点出“托管协议未有效履行”、“对重组资产管控能力弱”两个重大问题。
  2012年6月,攀钢钒钛与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签署《托管协议》,鞍钢集团将间接持有100%权益的鞍钢集团矿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攀钢钒钛。四川证监局发现,托管协议未有效履行,攀钢钒钛未按《托管协议》约定履行对托管资产日常运营、投资决策、财务预算以及业绩考核等实际管理职能,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十一条之规定。
  对重组资产管控力度较弱。对前次重组注入的鞍千矿业100%股权、鞍钢香港100%股权、鞍澳公司100%股权,攀钢钒钛管控力度薄弱,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仍主要由鞍钢集团公司行使。
  对重组资产管控力度较弱还体现在,上述三家公司的董事会人员构成主要来自鞍钢集团,重组后攀钢钒钛未委派董事;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独立性缺失,办公场所、员工及薪酬均依附于鞍钢集团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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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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