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之淘汰产能篇

2012年02月14日 14:16 92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二、“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
  1.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201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6月,在各地公告的基础上,对全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落后生产线(设备)及产能进行了公告(2011年第17号),接受社会监督。
  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2255家企业,淘汰炼铁落后产能3122万吨、炼钢2794万吨、焦炭1975万吨、铁合金211万吨、电石152.9万吨、电解铝61.9万吨、铜冶炼42.5万吨、铅冶炼66.1万吨、锌冶炼33.8万吨、水泥15327万吨、平板玻璃2940.7万重量箱、造纸819.6万吨、酒精48.7万吨、味精8.38万吨、柠檬酸3.55万吨、制革487.9万张、印染19.9亿米、化纤34.98万吨。
  2.“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2011年12月,经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19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工信部产业〔2011〕612号),具体为: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800万吨,炼钢4800万吨,焦炭4200万吨,电石380万吨,铁合金740万吨,电解铝90万吨,铜冶炼80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130万吨,锌(含再生锌)冶炼65万吨,水泥(含熟料及磨机)3.7亿吨,平板玻璃9000万重量箱,造纸1500万吨,酒精100万吨,味精18.2万吨,柠檬酸4.75万吨,制革1100万标张,印染55.8亿米,化纤59万吨,铅蓄电池746万千伏安时。
  与“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12个重点工业行业目标任务相比,“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增加了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7个行业;其中,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6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幅分别为39%、85%、90%、48%、200%、130%。

 

[1] [2][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